她一定很幸福吧和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在一起散文
01
晚上十点多,收到了朋友萱子的微信,“有空吗?下来陪我走走吧”
我大吃一惊,“你疯了吧,宿舍楼十一点锁门,到时候你怎么回来?”
隔了很久,萱子只发过来四个字,“他脱单了。”
当我赶到楼下的时候,萱子靠在路灯旁,眼神迷离,似哭似笑,我安慰她,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单恋一朵花,总会遇见更好的。
萱子接着笑,不置可否。
她说她看那条宣布恋情的朋友圈看了很多遍,照片里的两个人是那样的幸福,让人羡慕,更让人心痛,因为从那一刻开始,萱子便知道自己这段漫长的暗恋无疾而终了。
喜欢的时候不敢去说,只敢远远地望着,到最后,连把这一句喜欢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了,只留下碎了一地的心和说不出口的后悔。
萱子刚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那个男孩,是一位很优秀的学长。
那天萱子去听讲座,阴差阳错坐在了他的身边,萱子说,他笑起来眼睛特别好看,说话的时候声音特别好听,那一刻,萱子心里漏跳了一拍,然后就莫名其妙地动了心。
从那时起,萱子就一直追寻着他的步伐,因为他在学生会,就不顾舍友劝阻跑去面试,听说他在某个社团,不顾自己已经忙翻天的生活状态,在二次招新的时候闯了进去,他喜欢有文采的女生,萱子就差点没洗劫了图书馆。
萱子拼命减肥,拼命学习自己不会的东西,想让自己变得更好,想有那么一天,等自己变得更优秀,变成学长喜欢的样子,就可以站在他面前,大声地告诉他,自己喜欢他,很喜欢很喜欢,喜欢很久了,要不要考虑一下做自己的男朋友。
那个时候萱子一心在为未来铺路,却没想过,现在就已经失去了一切。
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我们常常会觉得人生很长,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去准备,也常常会感到很自卑,希望等自己更优秀一点再表白。
缘分就这样一点点地溜走了,连抓住它的机会都没有。
萱子准备了很多,憧憬了很多,可这场奋不顾身的爱情,最终也不过是她一个人的兵荒马乱。
02
大概这世界上总有许多感情是藏在心里,不会说出口的吧。
《漂亮的李慧珍》里,林一木喜欢李慧珍喜欢得不得了,却选择了默默守候,直到离开,李慧珍也是神经大条到不明白林一木的心思。
“我和你虽然没有十几年的感情,也没有青梅竹马的回忆,但是在任何时候,你只要需要我,我都会第一时间,出现在你身边。”
慧珍处在人生低谷时,是林一木一直在陪伴着她,甚至为了慧珍而照顾情敌一整晚,慧珍可能出车祸时,林一木骑着摩托就冲了上去,看到的却是慧珍和白浩宇深情相拥。
这样的林一木,让人心疼。
只是,这份深深的爱,终究也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回忆了吧。
最后的结局里,林一木戴着慧珍送给他的红帽子,潇洒离去,或许,遇见慧珍,已经用光了他所有的运气,又或者,于他而言,这场守候,已经是一种幸福了。
03
你想不想知道,在爱情里那些与自己深爱的人有缘无分的配角过得怎么样呢?
我后来问过萱子,她说,听到那个消息的时候,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插足别人感情的邪恶念头,甚至想到了那句流传甚广的话,“没有挖不到的墙角,只有不努力的*。”
紧接着,就是难以言喻的心痛,无奈和后悔。因为时间会让人清醒,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,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表白,后悔自己那可笑的自卑,愚蠢的等待。
又过了许久,萱子才彻底释然,既然没有可能性了,不如洒脱放手,既然曾经那么深地喜欢过他,那就好好地祝福他们幸福吧。
只是,萱子的释然背后藏着多少痛苦,是没人知道的,最后,萱子也只是对着那条朋友圈上的合影,很是艳羡地说,她一定很幸福吧。
如果喜欢,就去说吧,直截了当一点,别等那个人,成为你心口永远抹不去的朱砂痣,手心永远触不到的白月光。
感情这种东西,可以放在心尖尖上捧着,但不能放在佛龛上供着,最好是把它拿下来放在怀里抱着,让全世界的人都看见,让你心里的人看见。
越快越好,不要有一天,别人和你的心上人在一起了,你彻底成了一个心碎成一地渣渣的傻姑娘。
拓展阅读
1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
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,这就是《三毛流浪记》。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:热于助人、忠诚、善良的品质。
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,我就想:这个三毛,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,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?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,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。
有一天,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,那个孩子的'爸爸赶到,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,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。这时我就想: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、勇敢的美好品质。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。
读了这本书之后,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,不能撒谎,要诚实。这本书有许多趣事:比如,墙上粘着很多海报,三毛把海报撕下来,一半做垫子,一半做被子。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,一个烟头扔下去,把三毛的“被子”烧着了。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,在喂一只大狗,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。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,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,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,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,刚拿到手,大狗追了过来。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,大狗叼着包子走了。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,一口也没吃。
读完这本书后,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。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,勇敢地面对困难。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。
2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
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。读书使人快乐。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,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,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。我喜欢读书,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,飞向远方。我最喜欢读的书是《青铜葵花》。
《青铜葵花》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。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,经常要下乡。而葵花没有母亲,只能由爸爸带着她。但是有一天,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,眼看着葵花成了*,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,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,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,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,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,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。
在这本书中,我最欣赏的是葵花,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,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,后又乘船回到家乡,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,几乎绝望的.她只好又回到家中。还有一次,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,但并未找回,心中一直很难过。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,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,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。葵花很懂事,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,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,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。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,我就不一一介绍了。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,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,不给他人添麻烦。
我喜欢《青铜葵花》这本书,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,使人增添力量,增加自信。这本书启示我们,遇事要大胆,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,不怕困难,无所畏惧。
3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
一本你喜爱的书,就是一位朋友,也是一处,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。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。
我的朋友名叫《淘气包马小跳》,作者是杨红樱,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,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,头发很长,非常漂亮,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,妈妈是宝贝儿,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。
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,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,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,老师让家长开会,都是马天笑来开会,每次马天笑来开会,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,大家笑得吵吵闹闹,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。
还有温柔的`老妈和善良的老妈,漂亮的老妈,每次老妈见了肚子,真的,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,这样不画的,就会非常丑,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,穿得干干净净,也很爱美。
对了,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,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,其实非常笨,又什么都不懂,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,但是她喜欢小动物,比如什么狗呀猪呀,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,她也都喜欢,最讨厌吃蔬菜。
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,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,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,其实他也要退休了,可他还是坚持上课。一双火眼金睛,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?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,老师,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,就是顺风耳,无论你在说什么,他都能知道。
4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
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,有各种各样的书,有《三国演义》、《红猫蓝色》、《小可怜历险记》、《鲁滨孙漂流记》、《安徒生童话》、《七根羽毛变公主》、《成语故事》······数不胜数,其中我最喜欢的是《安徒生童话》中的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。
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,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,赤着脚丫,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。突然,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,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,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,说:“等将来有了孩子,可以当摇篮。”小女孩只好光脚,她不敢回家,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。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,让人心痛。小女孩冷极了,她坐到墙角边,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,火柴点燃了,出现了一个火炉,小女孩把手放上去,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,火柴灭了。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,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,苹果,梅子,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,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,正向她走来,正当她要吃时,火柴灭了。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,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,上面有一百根火柴,老祖母出现了,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。
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,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,把温暖的'杯子给她用,厚厚的棉袄给她穿,带她去旅游,给她玩具,让她过幸福的生活。
听了我的介绍,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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